专业技术人员自主创业

项目分析

  1、申请人需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
2、申请人应为本市户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同等能力水平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组织实施负责人。其中,已经离开原单位但未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关系的,须提供由本市各级人才服务机构出具的《离职证明书》;3、申请人所在企业应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以及市政府确定的其他优先扶持对象;4、申请人应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并且在申报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发生《办法》规定的不予受理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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